树龙虾

小瓜说ldquo食rdquo吃货

发布时间:2022/6/27 21:02:34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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吃客的信条

(一)

人以食为天。

食、色,性也。

腰带渐宽终不悔,吃得不撑人憔悴。

艳慕别人“骑鹤下扬州”的苏东坡就是枚吃货,典型的饕餮之徒。

此公不但诗书画印超过了家乡的书家小友,虽然是一路贬官,但是仍念念不忘地一嘴吃遍天下。什么东坡肉、梅菜扣肉啦,都与其有关。

连遭贬官的他,到惠州就写下了“日啖荔枝三百颗,不辞长作岭南人”这样让人垂涎欲滴的句子。

某博士同学,客惠州,可能、估计、也许是爱上了那里红艳艳的荔枝,硬生生拒绝了湖南某大学的邀请。倘若直说荔枝,可能不当,但吃货的理由是很多的。

他说湖南的空气质量不好,会影响他思考——人类一思考,上帝就发笑好么!

吃!这是理由吗?

吃,需要理由吗?

(二)

最著名的女吃货是杨玉环。为了吃荔枝,皇帝老儿派信使装了荔枝,快马加鞭一路沿着驿道,送到长安。这吃货看到“一骑红尘”,就知道是美味的荔枝来了,才会开颜而笑。吃了荔枝的杨贵妃,自然是肤如凝脂,带点婴儿肥。至于贵妃荔是产于哪里,粤、川两省的人争论得不可开交。其实荔枝在我国的产地是很多的。云、贵、川、粤、桂、台、闽、琼都有出产。但从两广到长安,路途太遥远,即便是打死马,也是无法在保鲜期内送到美人的嘴里的。四川离长安近,川省内有古驿道到长安。川人用鲜竹筒装了荔枝保鲜,夜以继日的飞奔,还是有可能送到长安的。

女吃货的最大信条是:像八戒一样能吃,保持悟空的身材。

有一枚吃货,据说喜欢食小龙虾,为了防止吃得痔疮发作,伊先买支马应龙“时刻准备着”。

鄙人才疏学浅,不知道“马应龙”是啥,于是涎着脸问伊。

吃货一脸鄙夷地说是法国马克龙他亲弟。

这吃货语录是:“对小龙虾,明知菊花残、满腚伤,但仍抑制不住的爱~~这也是感情通病吧”、“爱情跟吃,都是一种瘾”、“吃小龙虾呢,有马应龙善后;可是感情呢,没药可救,有的是新欢,有的可能无数个漫长黑夜的泪水与失眠”、“明明辣得泪水双流,嘴角冒泡,可还是鬼抓手似的一只接连一只剥壳,往嘴里送。嫌带套麻烦,不过瘾,直接扒掉沾满辣椒油的塑料透明手套,甩开膀子直接徒手干,丝丝嗦着嘴,也全然不顾桌上的虾壳堆了多高,纸巾用了多少包”、“最后,风卷残云,锅底朝天时,还要对着被吮吸完后堆积成山的虾壳虾钳拍照留念~~”。

啧啧,这吃货,要劈条有脚的板凳给伊吃!

为了吃,情何以堪啊!

(三)

湖南人的吃,每菜必辣。

不与四川人比吃辣了,因为很多四川人本来就是从湖南迁移过去的。湖南很多族谱上就赫然写着:“某某迁川”,族谱自此之后,此人及其后代在湖南就没了消息。

倘若细细的研究,中国人吃辣椒的历史其实都不长。辣椒这样一种从美洲传来的作物,开始并不是用来吃的。干啥?是用来做家庭植物盆景的。一株小辣椒树,迎风开着小白花,结几个红色的小辣椒,作为园林小景点缀也是不错的。

冬笋炒腊肉,要用湘西腊肉或安化腊肉。挂在火塘或灶头熏上一段时间,腊肉上都积满了厚厚的烟尘,据说这才是上好的腊肉。先放水里煮一下,捞起来用菜刀刮了上面的烟熏火燎的尘,黄灿灿的腊肉就会露出香味来。吃客在边上看,就会叮嘱:“腊肉切厚点”。麻利地将冬笋剥了笋衣,露出洁白色的笋肉,再用刀子薄薄的切了,在开水里抄一下,去掉点“哈”味,就可以炒了。大蒜叶子切成寸长,干红辣椒不用切。等锅红了,直接丢进去爆下,然后将冬笋片在油里爆炒,再捞起来。将切好的腊肉在锅里炒出油来,再将冬笋片放里面合着炒一下,加大蒜叶子,稍炒片刻就可以起锅。冬笋炒腊肉,是不需要放盐的,吃客们都晓得。

除冬笋外,湖南人在辣椒炒肉这样一个小炒菜上都能炒出各色花样。在湘菜馆里,没有这道菜,必定可以去拆了他的招牌。

湘北人的吃相,还算是比较文雅的。往湘西去,估计上古的苗瑶,发明的吃法,一定是馋虫挑拨的。据说湘西有吃水里桃花虫的习俗。发桃花水的时候,持网兜去水潭里,将广翅目的桃花虫幼虫捞起来,用茶油炸了,佐以干辣椒,味道据说是很鲜美的。

湖南人与云、粤二省的吃货比,简直是小巫见大巫了。

怎么说呢?云南人是几乎什么虫子都吃,什么树叶都可以炒。什么豌豆尖啊,这都还可以理解,杉树尖、棕树粒,这两样湖南人瞄都不瞄一眼的植物,在他们那里都成了美味。至于虫子呢,几乎是带蛋白质的都吃。什么知了、竹虫、蟋蟀、蜂蛹、蜘蛛,都是锅里的菜。

外省的吃客们,胆子小了的,到云南一看这满满的昆虫宴,一般都会胆小踟蹰着不敢下箸。

(四)

吃在广东,南粤的吃客是比较多而且比较独特的。据说广东人也是什么都敢吃。猪呢,要吃小猪。从大湖南将才满月的小猪运了去,做成乳猪。粉团团的小猪被杀了,掏空肠肚,烘烤得焦黄焦黄的,趴在餐盒上。外地的吃客,见了都不忍下箸。据说,猴脑与猫肉,在广东的吃法很多,不过我也没见过,听说而已。

又说广西人喜欢吃酸和臭,到满大街的桂林米粉店去,远远的就能闻到酸酸的小竹笋的味道。至于螺丝粉的臭味,我这个湖南人是吃不惯的。广西人和韩国人,天生是爱护小动物协会的敌人。每年广西人吃掉的狗,不知道多少。因了吃狗肉的缘故,还惹出很多政治性的大事出来。这些爱心爆表的爱狗人士,勇气之大,常人难以理解。新闻里经常报道,说这些勇敢的人,为了狗的生命,坚决而勇毅地跑到高速公路上去拦车救狗。将狗们抢下来,放到一起,最后狗们没有烹于釜镬,却死于饥饿与传染。

中国人自古就喜欢吃,远古的时候不太清楚。倘若认真的人去看《西游记》,就会看出名堂了。这一路的妖怪,原来都是吃货。不说最喜欢吃的猪八戒吧,反正他一出生,就把生他的猪给吃了,他的前妻卵二姐死得不明不白,估计也是被他吃了。其他妖怪,好像抓唐僧的目的,都是为了吃他的肉。一般都是清蒸,文火不紧不慢的蒸了。可每次都没蒸熟,就被猴子或猴子请来的救兵给搅黄了美食宴。仔细的读这本书嘛,你会发现,其实唐僧肉是有人吃过的。明吃过的,就是唐三藏他妈,咬掉他一个脚趾头,说是为了做个记号,以后好相认。另外一个呢,其实吃了九个唐僧。谁呀,就是沙和尚。沙僧在流沙河做妖怪,生吃了九个和尚。这货,吃完后,还喜欢把那九个蝼蛄头串起来,当项链戴着。唐三藏是十世修行的好人,因了一个小事情,被如来罚了。他要回天国去啊,因此就修行,不料前面九世都在流沙河边上被沙僧给吃了。归途是如此漫长啊,因此如来才会降了天生暴力的猴子,让他保三藏回西天的。

(五)

有时候,吃人肉不是为了美味,是无奈或凶残。项羽抓了刘邦亲爹,说是要烹了吃。刘邦这没心肝的家伙,说要是煮熟了,搞瓢汤来喝。唐朝“安史之乱”时,张巡守城,坚守不降,城内粮草殆尽。最后,张巡先是带头杀了自己的妻妾(女性的地位真是低啊!)充做军粮,请大家吃。吃光了,就杀老弱病残的吃,最后吃得满城空。

当然,张巡还不算是最残忍的,他吃人至少还有个冠冕堂皇的理由。张献忠屠川,那个吃人法,简直是天崩地裂。古人吃人,将小孩、女人、老人,根据皮肤的细嫩程度,安了不同的名字:不羡羊、饶把火、和骨烂。张献忠喜欢杀人,杀了人还酷爱将被杀者的手砍下来。有天,他带着一个自己喜欢的女人去看堆成山的手。他问那个漂亮的女人堆成山的手好看不?那女的随口回答说:“最好上面还有双漂亮的手”。张献忠觉得她说的对,马上叫人将这妹子的手砍下来放在最上面。

《水浒传》里也是吃人肉的。最喜欢吃人肉的是李逵,里面记载了很多吃法。我记得吃黄炳文的时候,是细细地切了大腿肉,在炭火上炙烤下酒。其他人都吃了黄炳文心肝做的醒酒汤。

好吃是人的本性,越是吃不到,就越想。古代不能随便杀牛,所以梁山的众杀人犯们,造反的目的就是吃。每次得胜之后,就是“杀牛宰马”,大吃一顿。

《红楼梦》里的吃食就多了,可以称作“食不厌精”。各式糕点菜肴,应有尽有。比如说光一个火腿就有好多种吃法。另外的诸如鸭爪与鹅掌,都有各式各样的烹饪方法。有好事者,研究红学,专门钻研红楼里的菜谱,据说还真搞出好多名堂来。贾府是钟鸣鼎食之家,人家吃的味道嘛,估计也是一带江浙的口味,湖南人未必看好。若有好吃的读者,可以自己翻书补下脑。

在辣椒传入中国之前,众多美味食品的调味就只有花椒、茱萸、姜、蒜、葱等几种。胡椒还是从西域传来的。唐朝的时候,胡椒是奢侈品,相当于现在的LV包。唐朝的一个贪官,啥也没贪,就贪了一屋子的胡椒。调味的八角,广西是主产地。但八角也是从南亚传播过来的,只是在广西一地发扬光大了而已。

(六)

现代文明,明晃晃的去吃人,应是没有了。但莫说大家就不吃人肉了。前段时间,医院里搞女人的胎盘出来,细细剁了,清蒸或和馅,慢慢的吃了。崇尚养生的人说这是大补。而且,还传闻有人把这个做成了产业,听了都是惊惧得头皮发麻呢!

我看啊,需要补的不是身体,是脑子!

“折来鹤顶红犹湿,剜破龙睛血未干;若使太真知此味,荔枝焉得到长安?”这是古人描写杨梅的诗句。

王昌龄和李白,据说都被流放过夜郎,那时候应吃了不少杨梅吧。

杨梅时节,坐等龙标团练副使汉哥的“鹤顶红”。

嘴里淡出个鸟来!

(摄影:徐红晖)

长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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